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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辦理112年度聽障專精學分班聽力與語言需求次專長課程簡章(含相關表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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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辦理112年度聽障專精學分班聽力與語言需求次專長課程簡章(含相關表件)

一、主辦單位: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

二、承辦單位: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

三、訓練日期:112年7月3日至8月12日及113年5月份三天參訪。

四、訓練地點: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或訂約之教育實習機構或單位。

五、錄取資格及優先順序: (正取20名,備取若干名)

1. 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職業學校及特殊學校)及各直轄市、縣市現任國民中小學(含幼稚園)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教師,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,具 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。且修習過聽力與語言 次專長先修課程:「溝通障礙」與「聽覺障礙」者。

2. 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職業學校及特殊學校)及各直轄市、縣市現任國民中小學(含幼稚園)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教師,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,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。

3. 公私立高中、國中、小、幼稚園現職特教代理老師。

4. 公私立高中、國中、小、幼稚園現職普通班教師(班上有聽障生優先)。

5. 聽障服務人員,具兩年以上實務工作經驗。

6. 大專院校現職資源教室輔導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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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5-15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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