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實施對象:設籍本市且須有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(以下簡稱家長)至少 1 人 共同設籍,年滿 5 足歲(民國 108 年 9 月 2 日至 109 年 9 月 1 日出生),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兒童相當者。
二、申請方式:由家長依規定時間至「臺北市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 安置系統」完成線上報名資料填寫,並自行下載列印相關報名表件。經確認無誤後,由家長攜帶戶籍證件(戶口名簿或 3 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)及相關報名表件至本校輔導室特教組繳驗後完成報名手續。
注意:本校辦理之戶籍為松山區。
三、鑑定計畫及檢核表發售
(一)時間:自114年1月6日(星期一)至114年2月14日(星期五),上班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,逾時不予受理。
(二)地點:本校警衛室。
(三)鑑定計畫及檢核表件,每份工本費 20 元整 (請自備零錢)。
四、報名費用:初選報名費800元,複選報名費1,500元,(低收入戶子女、中低收入戶子女免收報名費,請檢附區公所核發之「低 收入戶證明」或「中低收入戶證明」(或核定函)及戶口名簿影本)。
五、初選日期與通過標準
(一)時間:114年3月8日(星期六)【未能於規定時間參與初選評量者,視同放棄,且不得要求補行施測】
(二)通過標準:須同時符合以下2項標準。
1.標準化智力測驗智能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 1.5 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3 以上。
2.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之學習能力分數須達 22 分以上,且入學 準備度分數須達 38 分以上。
六、複選日期與通過標準
(一)時間:114年3月29日(星期六)【未能於規定時間參與複選評量者,視同放棄,且不得要求補行施測】。
(二)通過標準:標準化智力測驗智能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 2 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。
七、報到入學
(一)經鑑輔會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,欲就讀本市公立國民小學者,應依「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」規定之作業期程,由父、母或監護人於報 到期間,至教育局公告之線上報到系統辦理報到(欲就讀本市私立國民小學 者,應依「臺北市 114 學年度私立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招生實施計畫」規定之作業期程,辦理登記、公開抽籤及報到);無法以線上報到系統辦理報到 者,應持戶口名簿、「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」(複選評量暨鑑定結果通知書)及 入學通知單,至分發學校註冊組辦理報到。逾期視同放棄提早入學資格,不得 有異議。
(二)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,如欲就讀額滿學校,仍須依本市入學規定,於 114 年 4 月第 4 週參加優先入學資格審查,並依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。
(三)通過鑑定獲准提早入學者,視同足齡兒童入學,學校依本市適齡兒童入學辦法 同適齡兒童依常態編班方式入班,不另行專案編班。
八、其他相關資訊,請參閱鑑定計畫,可於下列網站下載:
(一)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https://www.doe.gov.taipei/
(二)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https://trcgt.tp.edu.tw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