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國民小學

所有公告

退休再任相關事項宣導。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、如打算任職於私立幼兒園,尚須留意該組織是否屬於退撫法§77、二、()「由政府原始捐助(贈)或捐助(贈)經費,累計達財產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財團法人」之職務。

二、如為「非營利幼兒園」,其人事費係由政府編列部分預算支應,參考銓敘部10424日部退五字第1043931654號函意旨,非營利幼兒園應屬退撫條例§77、一、()所稱「政府編列預算支給薪酬」之職務。

(「準公共幼兒園」政府補助經費僅協助家長支應部分學費差額,非屬上開規定所稱「政府編列預算支給薪酬之職務」。)

三、如再任前開退撫法77條所稱職務且薪酬超過法定基本工資,則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23|

{{ $t('FEZ005') }} 8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