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三、學分班招生對象: (一)高級中等(含高中職)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 教師。 (二)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 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 (三)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 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 四、符合上述資格之教師修畢本課程全部增能學分且成績及格 者,登記教師在職進修網研習時數。 五、旨揭學分班學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。 六、旨揭班次延長招生至114年7月14日,詳細資訊請參閱所附 簡章或至網頁查詢,歡迎在職教師踴躍至國立政治大學教 師研習中心網頁登錄報名(http://tisec.nccu.edu. tw)。聯絡電話:(02)2938-789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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