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本案申請資訊如下:
(一)申請資格:本市國小品格良好、學業總平均甲等以上學 童,每校1名(不含一年級新生),由各校自行審查是否符合條件。
(二)獎助學金:新臺幣3,000元。
(三)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114年10月1日止。
(四)申請方式:由各校將符合申請資格學生之相關資料(含 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、申請單及學校收據),掛號 寄至旨揭單位(地址:806006高雄市前鎮區景德路2 號);申請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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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0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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