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、臺北 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補充規定 及115年4月1日臺北市115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 選委員會第4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申請參加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者,請 詳閱旨揭簡章規定。
三、新任校長遴選報名時間訂於115年4月14日(星期二)上午9 時至下午4時,逾時不受理。報名參加遴選人員應填妥規定 之相關表件,親自前往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(地址:臺 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)報名,恕不受理郵寄或委託 報名。
四、申請者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雙面列印,將下列各項文件資 料依序備妥。所送文件未符規定者,應於報名當日下午4時 前補正,並依簡章規定送達指定地點,逾期不予受理,請 有意申請者務必掌握時效。
(一)申請表(每人至多填2所學校)。
(二)校長遴選候選人國籍具結書。
(三)學校經營計畫,本文為14號字,行距24pt,以16頁為上 限(不含封面、封底及目錄),內容應包含:
1、過去服務績效:過去於服務學校所解決的問題及創新 之作法。
2、四年中程校務發展規劃書:未來倘擔任校長,對學校 之具體作法,包括辦學理念、經營策略及行動方案及 所參與遴選學校之未來4年中程校務發展規劃書等。
3、針對學校教師、家長所提出發展需求、待解決問題之 回應。
(四)相關佐證資料等附件,以30頁為上限,影印1份裝訂成冊 (包含第(五)至(八)項資料)。
(五)資格證明文件(含國民身分證,學、經歷證明文件,最 近4年成績考核通知書正本、影本各1份)【本項資料正 本驗畢後即歸還】。
(六)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。
(七)相關著作。
(八)辦學績效與佐證資料。
(九)以上第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項請提供電子 檔隨身碟1只(需含可編輯電子檔及經簽章之掃描檔),並請以申請學校為單位裝訂成冊正本1份。
五、前述相關表件請逕自本局網站(https://www.doe.gov. taipei/科室業務/中等教育科/市立中等學校校長遴選相關 資訊)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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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4-08|
{{ $t('FEZ005') }} 1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