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資訊組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為配合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,每校須於 4 年內完成所有教師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(二)課程。
二、為促進數位教學與學習品質,111年度每校12場次課程 累計參與培訓教師數應達全校編制內教師數33%。
三、請全校教師盡量於11/21前完成教師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(二)課程研習。(請盡量選擇無課務時段)
四、研習皆為線上同步進行,詳細研習內容及時間請參閱附件,並於研習2日前至臺北市研習電子護照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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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13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10-26|
{{ $t('FEZ005') }} 1478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