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工作辦 理。
二、申請內容、日期及方式
(一)申請內容:貴校推動生活課程相關之教學與活動有需本分團到校輔導與協助,如十二年國教生活課程內容、課 程設計、教材教法、教學研討會、活動規劃與實施、公開授課等,推動教師專業對話,促進學校專業學習社群等,請逕向本分團提出申請(申請表如附件)。
(二)輔導日期:自114年3月21日起至114年5月29日止,每週五為主。
(三)申請方式:有意申請輔導之學校,請於114年3月7日(五) 前用印後傳真至明道國小(傳真電話:29385113)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a24567692@mdps.tp.edu.tw信箱。完成申請作業後將有專人於工作日3日內進行後續確認。
三、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分團團務聯絡人:明道國小林香寧老 師,聯絡電話(02)29392821分機111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25|
{{ $t('FEZ005') }} 63|